病理科醫用生物顯微鏡的技術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以下將按照分點表示和歸納的方式進行介紹:
光學系統:
無限遠光學矯正系統,確保成像清晰。
齊焦距離需符合國際標準,通常為45mm。
支持明場、相差、暗場觀察,并可擴展至偏光、熒光觀察。
放大倍率:
放大倍率范圍廣泛,通常涵蓋40-1000倍,以滿足不同觀察需求。
載物臺與調焦機構:
載物臺設計需考慮操作的便捷性和穩定性,如鋼絲傳動、無齒條結構等。
調焦機構需精確可靠,粗調與微調功能完善,如粗調行程每一圈為36.8mm,總行程量為15mm,微調精度達到2.5微米。
聚光鏡與照明系統:
聚光鏡需具有通用性和高數值孔徑(N.A.),如N.A.≥1.25(油浸時),以適應不同觀察方式。
照明系統應低功耗、長壽命,如采用LED光源,壽命可達60000小時以上。
觀察筒與目鏡:
觀察筒設計需考慮觀察者的舒適度,如三目觀察筒,瞳距調節范圍通常為48-75mm。
目鏡需具備高視野數(如≥20),并配備眼罩以提高觀察體驗。
物鏡系統:
物鏡需為平場消色差物鏡,以消除色差和場曲,提供清晰的圖像。
物鏡系列需完整,包括低倍至高倍物鏡,如4X、10X、20X、40X、100X等,以滿足不同放大需求。
其他特殊要求:
防霉裝置:對觀察筒、目鏡、物鏡等關鍵部件進行防霉處理,確保長期使用無霉變。
環保要求:所采用的光學元件需為環保無鉛玻璃,并帶有ECO無鉛認證標識。
數碼成像系統(可選):
對于需要數字記錄或遠程教學的場景,可配備數碼成像系統,如配備500像素數字成像裝置。
以上技術要求涵蓋了病理科醫用生物顯微鏡的主要技術參數和特殊要求,確保顯微鏡在病理診斷、教學和研究工作中能夠發揮更好的性能。